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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15:59

各位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2024年天津市财政局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张榜公布时间及地点

张榜公布时间:2024年4月3日至4月11日。

张榜公布地点:市财政局各招考单位,具体如下:

1. 天津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56号)

2. 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33号)

3. 天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河北路239号)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

本年度资格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4月7日前将资格复审应提供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sczjrjc@tj.gov.cn,压缩文件和邮件名称均以招考部门+招考职位+报名序号+姓名+手机号的方式命名,例如:“监督评价局+财会监督+000011+张三+13800000000”。

(二)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带网格线、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本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后扫描);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注: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2024年应届本科生无需提供本条材料。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扫描内容包括学生证封面,带有本人照片及姓名、专业名称等信息页);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报考监督评价局财政管理二职位和所属参公单位预算国库管理一、二、三职位,且考前身份系2022、2023年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考生,提供天津市、高校所在地、现居住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截图或到社会保险部门现场开具),以及个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7.报考监督评价局财会监督职位的考生,提供注册会计师证或全科合格证书。

三、诚信提示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各位考生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进入面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在考录各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任职定级后查明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辞退处理或者开除处分。

四、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时间为4月15日18:00至4月17日16:00,测试形式为机考,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关于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提前阅读通知熟悉测评程序和有关要求,并做好准备工作。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参考,未参加测评、未完成测评或违反测评纪律,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部署,面试时间为4月20日、2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确定放弃面试资格,请第一时间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并提供书面放弃声明,避免影响后续工作。

2.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微信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加入天津市财政局2024年公务员招考工作群,入群后请将备注名修改为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考录期间,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022-23205766。

附件:1. 个人承诺书

2. 关于天津市2024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心理素质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3. 招考工作群二维码

天津市财政局人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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