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类)》及其适用规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33XY/2024-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财政局
发 文 字 号 :
津财规〔2023〕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津财规〔202314

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更好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类)》及其适用规则,现予以印发,各区财政局可参照适用。

附件:1.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类)

2.天津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政府采

购类)

                          202312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hth2019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