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预指〔2024〕3号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预〔2022〕33号),现下达你区2024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此项补助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12000024P550010100059。
各区财政部门要将加强预算管理,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合理安排预算,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附件:2024年市对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分配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