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4〕20号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协请调整2024年度天津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的函》(津卫财审函〔2024〕107号),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现调整拨付2024年医疗卫生专项资金,具体金额、项目代码、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预算执行中,请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和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调整情况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