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等规定,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2年-2023年非税收入与财政票据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检查对象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
121200004013544161 |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 |
存在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上缴不及时、部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的问题 |
天津市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